自2025年5月16日启动本年度上半年住房公积金补贴申报工作以来,共有19位教职工进行了申报,经初步审核,其中15名教职工通过学校审核,4名教职工不符合申报条件,审核不通过。现将15名教职工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并说明如下:
一、重点提示
住房公积金补贴申报人员,需本人(及配偶,如有)未享受任何实物住房[包括但不限于:房改房、承租公房(廉租房、公租房)、集资房、批地建房等],如今后被发现、查出不符合住房公积金补贴申报资格,需退回所有领取的住房公积金补贴,逾期不退,由学校在申报人员工资中直接扣收,并将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如在住房公积金补贴发放期间,本人(及配偶,如有)政策性住房[包括但不限于:专用房、腾空房、经济适用住房、房改房、承租公房(廉租房、公租房)、集资房、批地建房等]发生变化,享受到任何政策性住房,则本人承诺自上述事项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学校申报(申购到“1250安居工程”人员不用申报),逾期未申报,违规领取的住房公积金补贴自上述事项发生后的第一个月起追朔,学校在申报人员工资中直接扣收,并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公示期及举报电话
通过申报资格初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从2025年6月26日至2025年7月6日止。
上述情况如有不实,请向纪检监察机构或总务处举报,电话如下:
纪检监察机构:88981497
总务处:88981002、88981003 邮箱:xiaoxingli@zju.edu.cn
对任职经历有疑问请联系人力资源处:88981646
总务处 人力资源处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