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工作

总务处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九批“内部单位借用住房”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总务处发布时间:2025-06-17浏览次数:246

各单位:

根据浙大发总务〔2023〕4号《浙江大学内部单位借用住房管理办法》(附件一)文件精神,总务处现启动第十“内部单位借用住房”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和房源信息

1.申请对象仅限于符合《浙江大学内部单位借用住房管理办法》文件规定的校内单位,不受理个人和其它单位申请;

2.本次可选房源共计424套,集中看房时间为20256182025623日,具体安排详见附件二。有特殊看房需求的单位请提前联系冯新老师87953237,邮箱:zjgdxq@zju.edu.cn。

二、资格确认

拟申请单位的管理员请于62417:00前将《浙江大学内部单位借用住房申请表》(附件三),需填写完整缴纳足额保证金申请表扫描件与保证金缴纳凭据发送至kailinyu@zju.edu.cn。

保证金标准为2000元/套,各单位预先缴纳对应套数保证金(未选房,保证金可退还;选房后放弃,保证金不予退还)。具体缴交方式如下:

银行转账(需备注单位名称+十九批选房保证金X套

户名:浙江大学房地产经费专户

户号:1202024619904680577

开户行:工行浙大支行

三、摇号和选房

总务处将采用现场摇号(确定选房顺序)、现场选房模式。时间初定于626午,地点:纳米楼218会议室。基本选房规则为:各单位按顺序依次循环选房,单轮选房数量不得超过5套。

四、签订协议

已选房单位请缴交所选房源使用费(交费方式同上),并在73前签订借房协议,办理交接手续。逾期未缴交费用或签订协议视为选房后放弃处理。

五、剩余房源随到随选流程

本次集中申报结束后,总务处将公布剩余房源信息;符合条件的校内单位,如对公布的剩余房源有借房需求,可在下一批集中申请前随时向总务处递交申请材料,总务处接到申请后将尽快安排看房和选房。

六、其他

各单位正式借用住房后应严格按照《浙江大学内部单位借用住房管理办法》和协议要求对房屋进行管理,特别是做好使用前的水电检修工作,管理使用过程中如有其它服务需求欢迎与总务处联系。

联系人:余凯琳  88981005  kailinyu@zju.edu.cn

    88981005  f022074@zju.edu.cn

 

附件一、浙江大学内部单位借用住房管理办法(浙大发总务〔2023〕4 号).pdf

附件二、第十九批房源清单.pdf

附件三、内部单位借用住房申请表(第十九批).docx

 

                                 浙江大学总务处

                                     2025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