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楼宇标识设置规范管理,维护校园环境的美观整洁,构建和谐有序的校园环境文化氛围,根据《浙江大学楼宇及机构标识设置管理办法(试行)》(浙大发[2014]16号)有关规定,经学校文化建设委员会会议讨论,原则同意玉泉校区、西溪校区、华家池校区、之江校区、紫金港校区现有主要楼宇命名(具体楼宇名称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结束后有关部门将分期分批进行楼宇名称标识设置与更换工作。
公示期:2016年5月26日至2016年6月3日。
公示受理部门:房地产管理处(紫金港校区纳米楼217)
联系电话:88981011,88981010
电子邮箱:gfk@zj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