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12月11日发布的《关于对教师公寓转租情况进行清查和清理的通知》,我处对学校各区块教师公寓进行了转租情况专项清查清理。截止目前,清查清理工作已经告一段落,现将清查清理情况和后续相关事宜通报如下:
一、整体情况
对2000余户教师公寓进行了清查;通知发布后自行退房25户;查实有转租情形的114户,截止4月4日,已退房108户。
二、未退房人员及处理措施
在查实有转租情形后,经多种形式沟通,大部分承租户已按相关要求退房,但仍有小部分未退房,相关人员名单见附件。对于附件名单所列的未退房人员,学校将采取以下措施:
1. 从4月5日起停止门禁卡的有效使用;
2. 从4月5日起至办理完毕退房手续之日的违约金按协议房租标准的两倍收取,5月份起在住户或其担保人工资中直接扣收;
3. 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清房,对于拒不配合学校相关工作,且情节恶劣者,将根据《浙江大学教职工处分规定》启动校内处分程序;
4. 取消教师公寓的租赁资格。
三、其他相关事项
1.教师公寓转租清查清理工作,今后将长期作为公寓管理的一项日常工作,每月进行排查梳理,随时欢迎举报,一经查实即行清退。
2.凡被查实转租后在通报前退房的住户,可以在退房六个月后再次进行申请,经审核如仍符合教师公寓租赁资格可重新预订。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同时,也请广大教职工继续对此项工作予以监督和支持!
房地产管理处
2014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