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华家池校区24-26幢住户:
华家池校区24-26幢专用房购房审批条件目前已具备,根据审批新要求,申报材料的时效性为三个月,定于
一、收取材料地点:
房地产处华家池校区办(华家池校区后勤楼三楼)
二、收取材料时间:
三、所需的材料:
1、请提前下载打印并如实填写“浙江省省直单位职工购买自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也可到房地产处华家池校区办公室领取申请表格),并到配偶所在单位(退休的到原退休单位、无单位的到户口所在街道)盖章签字后交回现场。
2、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各一式两份(请用A4纸复印,请勿裁剪):
(1)夫妻双方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结婚证复印件,离异的请提供离婚证或判决书、调解书复印件及离婚协议复印件;
(3)夫妻双方户口本复印件,以及户口本首页(有杭州市公安局专用章并有房屋地址的)复印件;
(4)未婚、丧偶及离异的需提供单身具结书(附件2)及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无婚姻纪录证明;
(5)双方户口所在地住房的产权证明、原承租公房的退房证明;
(6)如夫妻双方户口有外地城镇户口的(包括户口本有94年后外地户口迁移记录的),需提供原户口所在地的“住房及住房补贴情况证明”(附件3);
如夫妻双方户口在农村、农居点和撤村建居区域的,需提供建房呈报表、土地证和批地建房证明(附件4);若有批地建房拆迁安置的,需提供拆迁安置相关材料;
对以上内容若有疑问,请与房改办联系,联系电话:88981002、88981003
房地产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