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教育部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现就“浙江大学紫金港西部发展研究院大楼第1-11层租赁经营”进行公开招租,欢迎有租赁经营能力的企业参加竞租。
(一)项目名称
浙江大学紫金港西部发展研究院大楼第1-11层租赁经营(以下简称“本项目”)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具体情况
紫金港西部发展研究院大楼位于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周边,建造于2011年,总建筑面积22371.32平方米。其中,第1-11层的建筑面积15395平方米,现为住宿、餐饮和会议用房,设有客房136间,其中套间3间、标准间89间、单人间44间。
本次招租旨在选取本项目优秀的租赁经营单位,在取得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前提下租赁期限为三年,自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2. 服务内容与具体要求
承租方在承租期间,应全面负责招租范围内的经营管理、物业维护及后勤保障。具体包括:
(1)对招租范围内的住宿、餐饮、会议用房进行经营管理,提供包括前台预约接待、客房及公共区域保洁、餐饮服务、会议服务等。
(2)负责经营范围内的全部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管道管线、设备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应急维修等。确保经营范围内的设施设备符合安全运行标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负责经营范围内车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行驶引导、停放管理和秩序维护,确保校园及周边场所通道畅通、停放有序。
(4)保证经营范围的供水、供电、供气、网络、通信、电梯、空调、消防、安防等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5)根据招租方的工作安排,及时提供场地、设施及配套服务支持,优先保障招租方的核心业务需求。
(三)竞租方资格要求
1.竞租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实收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近三年内(竞租方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
3.竞租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酒店管理和住宿服务、餐饮内容;具备有效期内的餐饮经营许可证等;须具有高校酒店住宿、餐饮、会务等经营业态管理经验,并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管理团队核心成员须有高校酒店管理担任主要岗位的管理经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
(四)租赁经营的具体要求
1.本项目所涉房屋资产及附属设施属于经营用房,承租方须自行负责依法办理经营所需的全部行政许可及备案手续,承租方从事经营活动须符合国家、省、市及学校有关规定。
2.本项目装饰装修按现状标准交付,由承租方自行负责与原承租单位办理腾退交付交接并承担交接风险。客房软装及公共区的家具、家电、保险箱、灯具等固定资产,由承租方与原承租单位自行协商处理。
3.本次招租结果须向上级主管部门履行审批程序。如履行审批程序时上级主管部门不同意,则本次预成交结果及草签合同不生效,招租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招租方有权另行重新组织招租。
4.在合同期内,若遇学校空间布局调整和建设规划需要提前收回该房屋的,招租方有权无责单方解除合同,并需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在收到书面通知后,须无条件配合并腾空交还学校。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房租计至承租方实际腾空交还之日止。
5.合同终止或提前终止,承租方应按原状腾退交还,逾期交还的,按年租金标准的150%支付逾期占用费。承租方在经营期间对自行投入的可移动的物品在经营期结束后由承租方自行处置,对自行投入但不可移动或已经成为建筑物组成部分的装饰装修和设施同意无偿移交给招租方处置。
6.承租方应优先、优质、优惠保障招租方办学配套需求,包括但不限于住宿、餐饮、会议、交通等服务,并制定学校重大活动、重要交流工作、日常教学科研配套保障方案与服务标准。承租方须无条件服从并优先落实招租方因重大活动等办学配套需要对住宿、场地等安排进行的临时调整,并自行妥善处理因此产生的第三方客户解释与补偿事宜。
7.承租方在酒店服务价格上须给予浙江大学优惠,具体定价优惠机制需在竞租文件中予以明确。
8.承租方负责本项目生产、治安、消防等安全管理,并根据国家《住宿场所卫生规范》做好住宿管理,建立管理制度、操作程序、规范服务流程,第三方客户在接受承租方提供服务时,人身、财产等受到损害的,承租方依法承担责任。
9.承租方须保护所属楼宇及设施完整,做好经营区域内全部物业、设施、设备的管理及维修养护,以及车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及场所管理,做好所在楼宇内供水、供电、网络、电信、电梯、空调等相关管线、设施维修养护的管理和协调,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因承租方管理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损坏的,承租方须负责赔偿或给予原样修复,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10.承租方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制定经营区域内全部设施设备的管理及维修养护标准;经营区域内公共区域、道路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清运及污水管道的疏通服务标准;车辆停放管理服务标准;公共秩序维护、消防、安全防范等事项的管理服务标准;档案资料管理标准;其他服务标准。具体内容需在竞租文件中予以明确。
11.承租方需按竞租文件交纳履约保证金(不少于50万元),合同到期双方确认没有遗留问题,一个月后返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12.承租方严格按照先交款后使用原则,年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提前一个月缴纳。
13.接受招租方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管理监督,招租方有权对房屋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14.承租方须遵守劳动合同法的要求,规范用工,做好员工管理,定期开展员工培训,有明确的考核激励机制。
(五)获取招租文件时间、地点及此次公开招租说明事项
1.获取招租文件时间:2025年 12月 12 日至2025年 12月17 日止(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现场报名地点:杭州市西湖区浙大紫金港校区纳米楼217室。
网上报名:可通过电子邮箱gfk@zju.edu.cn报名竞租。
3.获取招租文件时应携带(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相关证照复印件。
(2)高校酒店住宿、餐饮、会务管理代表性项目的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
4.招租方提供的浙江大学紫金港西部发展研究院大楼第1-11层相关资料等,仅限本次招租、竞租使用,请注意保密和控制使用范围,未经招租方同意禁止提供给与本次招租无关的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
(六)竞租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12月 19日下午2:00,递交地点:紫金港校区东四327A会议室。
(七)开标时间:2025年 12月 19日下午2:00。
(八)开标地点:紫金港校区东四327A会议室。
(九)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邮编:310058。
(十)联系人:蔡老师、何老师。
(十一)联系电话:88981010。
总务处
2025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