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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台风“竹节草”防范及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总务处发布时间:2025-07-29浏览次数:19

根据浙江省气象台20257291804分发布的海上台风警报,今年第8号台风竹节草(台风级)预计将于30日白天在浙江舟山到江苏启东一带沿海登陆。杭州市防指于291830分将防台风应急响应提升至级。此次天气极易对我校师生员工的正常教学、科研和生活带来严重影响。

为切实做好台风、强降雨以及由此带来的各项次生灾害的防范及应急处置工作,降低损失,确保校园安全、稳定、有序,现将防汛、防台及应急处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落实

各部门、各单位、各学院(系)(以下简称“各单位”)要密切关注省、市气象台和防指办发布的台风预警变化,严格按照《浙江大学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要求,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组织好防台、防汛及应急处置工作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校园稳定和正常秩序。在台风来临前能够及时整改的尽快整改到位,短期难以整改到位的,要采取必要防范措施。

二、全面排查,做好安全整治

各单位要进一步开展防汛、防台及应急处置准备的检查工作,加强隐患排查和整改,加强对高空坠物、玻璃门窗、简易用房、在建工地、危房、地下空间、水域、学生宿舍、临工宿舍、排水管道设备、树木等的排查,特别要做好重点区域、部位、人员密集场所的隐患排查和防范工作。发现隐患及时、妥善处置。做好相关值班安排,确保值班人员、防汛防台物资到位。校园外的各类科研平台等空间也要参照上述安排和属地要求加强排查整治。

三、突出重点,落实防范及应急处置工作措施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抓住台风到来前的窗口期,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 加强巡查、维保,确保水、电、汽、气设施完好、供应正常,排水畅通、拦水有效。

2.做到人离关闭门窗、关闭用电设施、切断电源。重点关注计算机房、实验室、图书馆、配电房等重点部位是否关闭门窗,楼梯间、地下空间等低洼地段是否存有贵重物品,防止台风、暴雨、水淹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3.及时加固危房、临时用房、门窗、围板、围墙、棚架、广告牌等易受风雨损害的搭建物,切断有危险的室外电源,防止引发安全事故;对有安全隐患的用房、区域坚决撤离人员、转移设备,做好相关人员、设施设备的安置工作。

4.注意交通安全,安全行走、行车,尽量避开低洼地、水淹地、水域;停放在树下、地下车库车辆提前移走,以免树枝断裂、车库进水等造成车辆损坏。

5.做好化学试剂、物品等的管理,防止因洪涝灾害影响导致化学品泄漏,避免造成次生灾害。

6.加强施工工地、堆场、边坡、下水井等的巡视检查,针对山洪、滑坡、垮塌和泥石流等灾害威胁,提前采取防范措施。在建工地要固定好塔吊等施工设备,将简易工棚内的施工人员转移至安全住所,做好建筑材料的安全保护,确保工人生命安全和财产不受重大损失。

7.做好绿化加固工作,做好地下车库、仓库、泵房、配电间等地下空间及低洼区域的排水工作,防止受淹和漏电事故的发生。

8.检查应急物资是否储备充足,防止学校发生大面积内涝,及时、有效开展应急响应。

9.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突击队成员单位做好处突准备,听从指挥,随时参加应急处置工作。

四、加强关爱提醒,切实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各单位要利用好各类平台向师生发布台风动态和台风防范信息,提醒师生不要前往台风影响区域,已在台风影响区域的要尽快离开,要做好师生防汛、防台、防溺水教育。在校师生员工要根据台风情况,动态调整教育教学、实验实习实践、休假外出等时间,尽量不要在台风期间外出。教师疗休养要根据台风情况动态调整行程,降低风险。对受台风影响造成经济等困难的师生,要加强关心帮扶。

五、强化应急值守,做好抢险救援和信息报送

各单位要密切关注台风预警变化,切实加强台风来临时的值班和防护力量,切实加强各级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认真研判可能引发的灾害风险,按照应急等级启动各级预案、响应,结合实际按预案要求,布置落实应急值班工作,及时、准确报送相关信息,科学合理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

 

 

        

   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维稳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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