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直属单位及有关施工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2024年度修缮及零星维修工程结算审核工作,确保工程款项的按时支付。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2024年上半年修缮及零星维修工程结算送审已经开始,将利用暑期时间错峰审核,从而提高年终集中审核效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程结算资料送审截止日期
已竣工,特别是2023年下半年竣工还一直未送审的各类修缮及零星维修工程(除《修缮工程简化流程支付目录和标准》中规定外),须将完整并符合要求的结算资料在6月26日下班前报送我处。
二、结算资料符合要求并具备暑期结算审核条件的工程项目,将安排在暑期完成结算审核。
三、工程结算资料送审有关要求
1.在杭五校区非招标修缮及零星维修工程送审资料要求具体见附件1。
2.在杭五校区招标修缮工程送审资料要求具体见附件2。
3.外地非招标修缮及零星维修工程送审资料要求具体见附件3。
4.外地招标修缮工程送审资料要求具体见附件4和附件5。
四、以下情况需附补充资料说明:
1.送审日期超过验收日期6个月的,需另行说明未及时送审原因并建设单位签字盖章。
2.送审价超过合同额50%以上或审批单预算额50%以上的,需附说明并建设单位签字盖章。
3.施工工期不满足合同工期要求的,需提供延期说明并建设单位签字盖章。
四、舟山校区、海宁国际校区两校区内的各类修缮及零星维修工程按该两校区相关要求执行。
请各单位支持配合。
地点:紫金港校区纳米楼202室
联系人:梁邓、史卓然88981195
附件1:浙江大学修缮工程结算送审会签单(五校区内非招标项目).doc
附件2:浙江大学修缮工程结算送审会签单(五校区内招标项目).doc
附件3:浙江大学修缮工程结算送审会签单(外地非招标项目).doc
附件4:浙江大学修缮工程结算送审会签单(外地招标项目).doc
总 务 处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