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服务管理

关于开展校园商业网点“优质服务示范店” 考核评定的通知

发布者:总务处发布时间:2024-05-16浏览次数:10

为构建健康安全优质高效的校园商业服务体系,不断改善校园商业网点服务环境、服务作风和服务品质,树立良好的服务典范,不断增强广大师生校园生活服务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学校于2023年底开展了校园商业网点“优质服务示范店”创建活动。经创建活动工作小组办公室审核,目前5家申报单位被授予了“优质服务示范店”创建单位牌。现按照创建活动要求及流程,就“优质服务示范店”考核评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评定对象

已被授予了优质服务示范店创建单位牌的5家申报单位:

求是生活紫金港店

求是生活启真湖店

求是生活玉泉店

求是生活华家池店

启真便利蓝田店

二、考核评定时间安排及工作流程

1. 61日前,创建单位对照创建要求及《浙江大学校园商业网点“优质服务示范店”考核标准》进行自查自纠,并向创建活动工作小组办公室提交创建活动工作总结报告。

2. 62-612日,创建活动工作小组办公室根据《浙江大学校园商业网点“优质服务示范店”考核标准》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进行实地检查走访和考核评定。在最终评定得分在90分(含)以上商户中按照从高到低的原则选取排名前10名的商业网点(本次不足10名,按实际选定)作为第一批“优质服务示范店”预选单位。

3. 613-620日,评选结果通过校内相关网站或公众号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申报单位,由活动工作小组办公室组织复核,未通过复核的不予认定。

4. 621日,公示期内无异议或通过复核异议不成立的申报单位,正式授予“优质服务示范店”称号及牌匾。

请各创建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积极配合考核评选工作。创建活动工作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88981381蓝老师。

 

                                

                                        浙江大学总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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