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改工作

关于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补贴申报人员初审情况的公示

发布者:总务处发布时间:2023-12-01浏览次数:17

20231016日启动住房公积金补贴申报工作以来,共有88位教职工进行了申报,经初步审核,其中84名教职工通过学校审核,4名教职工不符合申报条件,不予以申报。现将84名教职工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并说明如下:

一、重点提示

住房公积金补贴申报人员,需本人(及配偶,如有)未享受任何实物住房【包括但不限于:房改房、承租公房(廉租房、公租房)、集资房、批地建房等,如今后被发现、查出不符合住房公积金补贴申报资格,需退回所有领取的住房公积金补贴,逾期不退,由学校在申报人员工资中直接扣收,并将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如在住房公积金补贴发放期间,本人(及配偶,如有)政策性住房【包括但不限于:专用房、腾空房、经济适用住房、房改房、承租公房(廉租房、公租房)、集资房、批地建房等】发生变化,享受到任何政策性住房,则本人承诺自上述事项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学校申报(申购到“1250安居工程”人员不用申报),逾期未申报,违规领取的住房公积金补贴自上述事项发生后的第一个月起追朔,学校在申报人员工资中直接扣收,并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公示期及举报电话

通过申报资格初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从2023121日至20231214日止。

上述情况如有不实,请向监察处或总务处举报,电话如下:

监察处:88981497

总务处:8898100288981003   邮箱:xiaoxingli@zju.edu.cn

对任职经历有疑问请联系人力资源处:88981646

 

附件:2023年度公积金补贴公示名单.xlsx

 

 

总务处  人力资源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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