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10月14日启动住房公积金补贴申报工作以来,共有67名教职工进行了网上申报并递交了书面申请材料,经初步审核,其中58名教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补贴申报范围,剩余9名教职工因各种原因未能提供完整材料,本次暂不予以申报。现将58名教职工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并说明如下:
一、通过申报资格初审人员名单
58人通过学校初审,现将申报人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1,公示期从2015年11月25 日至2015年12月2日止。
二、再次说明
住房公积金补贴申报人员,需本人(及配偶,如有)未享受任何实物住房(包括但不限于:房改房、承租公房(廉租房、公租房)、集资房、批地建房等),如今后被发现、查出不符合住房公积金补贴申报资格,需退回所有领取的住房公积金补贴,逾期不退,由学校在申报人员工资中直接扣收,同时,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如在住房公积金补贴发放期间,本人(及配偶,如有)政策性住房(包括但不限于:专用房、腾空房、经济适用住房、房改房、承租公房(廉租房、公租房)、集资房、批地建房等)发生变化,享受到任何政策性住房,则本人承诺自上述事项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学校申报(申购到“1250安居工程”人员不用申报),逾期未申报,违规领取的住房公积金补贴从上述事项发生后的第一个月起追朔,学校在申报人员工资中直接扣收,同时,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上述情况如有不实,请向监察处或房地产处举报,电话如下:
监察处: 88981497
房地产处:88981002、88981553,fgb@zju.edu.cn
对任职经历有疑问请联系人事处:88981387
房地产管理处
2015年11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