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工作

人才房工作委员会关于浙江大学西湖区块人才专项房第一批申购的通知

发布者:总务处发布时间:2015-05-25浏览次数:7846

 

按照《浙江大学西湖区块人才专项房申购和销售管理办法(第一批)》(浙大发房[2015]5号)(详见附件一,以下简称申购办法),经学校研究决定,自2015526日起,启动浙江大学西湖区块人才专项房第一批申购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购资格与条件

根据申购办法,申购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六项条件方具备申购资格:

(一)符合国家、浙江省及杭州市有关住房政策,并持有杭州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

(二)由学校本级财务全额支付人员经费,且在教师、实验技术及其他教学科研支撑、党政管理岗位全职工作的学校事业编制人员。

(三)未享受任何政策性住房(含配偶未享受任何政策性住房)。政策性住房包括但不限于经济适用房、房改房、集资房、承租公房、专用房、腾空房、人才房、批地建房、拆迁安置房、撤村建居安置房以及单位分配的带有福利性质的商品房(海洋学院教职员工购买的舟山区块商品房、国际联合学院教职员工购买的海宁区块商品房除外)等。

承租公房人员退还所承租的公房,或承诺在购买西湖区块人才专项房后退出所承租公房的(经产权人盖章同意),可参加申购。

(四)具有正高或副高专业技术职务,或入选学校百人计划,或聘任为特聘研究员、副研究员,或博士后出站进校工作满1年,或在校连续工作满3年且为八级职员或中级职称或副科级职务以上,或在学校连续工作满6年。

本次申购资格确认工作年限时间计算至20151231日。    

(五)已婚人员,或直接抚养子女的离异、丧偶人员,或年龄在35周岁以上的单身人员(具有博士学位人员,或具有硕士学位并具有副高级职称以上人员,放宽到30周岁以上)。

本次申购资格确认年龄计算至20151231日。

(六)申购人员须自愿接受本办法和学校其它关于人才房相关规定。

本批次申购仅限于2015610日前报到在册人员。

 

二、申购报名及材料递交

(一)申购报名时间:20155 26日~2015610日(正常上班时间,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二)申购报名方式:

此次申购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请符合申购资格的人员以统一身份认证登录“1250安居工程”人才房申购系统(校外http://www.fdc.zju.edu.cn/zf,校内http://10.73.16.15/zf,点击“人才房申购在线申请”)进行报名,该系统自20155268:30201561017:00接受申报。

1.登录申购系统后,如系统显示申购人员信息的,请申购人仔细阅读《浙江大学西湖区块人才专项房申购申请表》填表说明,并按要求认真核对网上信息并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如配偶基本信息)。

1)经核对,如申购系统显示的申购人信息完整无误的,则申购人填写完其余信息后,提交《浙江大学西湖区块人才专项房申购申请表》并打印;

2)如申购系统显示的申购人信息在职务、职称、职级、工龄、进校时间等方面信息不全、有误或信息发生变化等情况,请申购人如实在“人事信息情况说明”一栏予以填写说明;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如有变动,请直接修改。填写完其余信息后,提交《浙江大学西湖区块人才专项房申购申请表》表格并打印。人才房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说明情况的审核后,会在人才房申购系统中予以更正。

2.申购人夫妻双方在打印的《浙江大学西湖区块人才专项房申购申请表》上签名,到配偶单位签字盖章后与申购所需的材料一同递交西湖区块人才专项房申购材料受理点。

(三)材料递交:申购人在申购时间内递交书面材料,详见附件二,除《浙江大学西湖区块人才专项房申购申请表》递交原件外,其余所有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进行核对,同时递交复印件存档。

外地、农村等住房证明原则上需在规定时间内与其他材料一并递交,确因特殊原因无法递交的,可向人才房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延迟递交申请,由人才房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酌情决定适当延迟,最迟须于630日前递交。

申购材料受理点:

紫金港校区:纳米楼205     电话:88206927

玉泉校区:老行政楼 229     电话:87951350

西溪校区:西三217         电话:88273629

华家池校区:老图书馆223   电话:86971663

 

(四)咨询电话:88206927;咨询地点:紫金港校区纳米楼205室;咨询邮箱:rcfsg@zju.edu.cn

 

三、其他事项

1.申购报名和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610日下午17:00,逾期不再受理,请各院(系)、部门、单位等帮助通知到人,尤其是外派工作或在外出差人员,请大家相互转告。人才房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已初步梳理出符合人事方面条件的人员名单,见附件五,是否具有申购资格以最终审核为准。

2.符合申购资格与条件人员如无法登录系统,或系统登录后显示不符合申购资格与条件,请发邮件或在正常上班时间与人才房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系(邮箱:rcfsg@zju.edu.cn, 地址:紫金港校区纳米楼205,电话:88206927  )。

3.后续工作初步安排:计划于710日公布三榜及房源切块方案,71619日选房,820日前申购人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交购房预交款,请申购人及时上网了解相关动态。

4.除附件二所列的递交材料外,人才房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如对相关情况存在疑义,有权要求申购人提供其他材料,请申购人予以配合。

因申购人部分信息有一定时效性,在人才专项房办理预售手续时,申购人还需根据预售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届时另行通知。

  

 

                                    人才房工作委员会

2015525

  

  

附件一:《浙江大学西湖区块人才专项房申购和销售管理办法(第一批)》(浙大发房[201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