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4年按“轮候原则”,学校逐步启动了离休、去世、退休和在职人员的住房补贴申报工作,截止目前,我校已完成约12000余人住房补贴审批发放工作,累计审批发放金额近5.08亿元。现每年进行一次职称、职务晋升人员(不含职员职级变动人员)和漏报人员的住房补贴申报工作,2014年住房补贴申报工作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一、填表申报人员范围
住房补贴的发放对象为:已享受实物分房但实物分房建筑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的事业编制人员;
不包括:
1.
2.已按本人享受标准申领住房补贴的人员;
3.申领住房公积金补贴的人员;
4.省市文件规定或相关协议等约定不能申报的其他人员。
二、申报程序和时间
1.请下载打印《浙江省省直单位职工住房补贴申请申报表》一式三份(附件1),按要求填报。申报人签名后,由配偶所在单位在审核意见栏内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单位审核人须签名。“浙江省省直单位职工住房补贴申请申报表”具体填写内容和要求见附件2《浙江大学住房补贴申报工作指南》。
2.请申报人将《浙江省省直单位职工住房补贴申请申报表》以及该表所需材料(见附件2有关内容 )于
三、其他
尚有个别教职工从未进行住房补贴申报,请符合条件人员也在上述规定时间及时申报。
若有疑问,可咨询房地产处房改办,联系电话:88981003、88981002。
请各学院(系、部门)帮助通知到人,请大家互相转告。谢谢!
房地产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