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高层次引进人才预留住房配售管理办法(试行)》和2013年4月人事处、房地产处《引进人才住房问题协调会议纪要》规定,当年未配售完毕的房源纳入下一年可配售房源,因申购人未能按期递交有效证明材料或不符合分房资格而放弃选房后交回的房源也在下一年度重新纳入选房范围。据此,近期我处对港湾家园高层次引进人才房源进行汇总,确定了2014年度港湾家园高层次引进人才可选房源,具体房源详见附件1。
同时,也请选房后尚未递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老师,尽快递交证明材料。
特此通知。如有疑问,欢迎拨打88981005咨询。
房地产管理处
2014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