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学院(系),各部门,各校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
为更好地管理学校各类家具固定资产,我处行政设备服务系统即将投入使用,实现家具资产的信息化管理。根据《浙江大学家具资产管理实施细则》(浙大发房〔2013〕1 号)文件规定,请各单位上报家具资产管理员。家具资产管理员主要负责本单位家具资产的增置录入、处置报废申请、盘点清查等日常管理,监督本单位家具的实物管理,定期核对资产数据等。家具资产管理员原则上每个单位一名,家具资产体量较大的单位可酌情增加管理员数量。
各单位参考家具资产帐户表(附件一),在10月12日前将本单位家具帐户管理员名单按照格式(附件二)通过电子邮件报送至我处行政设备办公室(xzsb@zju.edu.cn)。
咨询电话: 88981348 姜雄晖。
房地产管理处
201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