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通知

房地产管理处(含“1250安居工程”办公室)关于设置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意见箱和电子邮箱的通知

发布者:总务处发布时间:2013-09-13浏览次数:1


 广大师生员工: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为了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听取意见环节的工作,房地产管理处在紫金港校区纳米楼行政服务办事大厅房地产处窗口、房地产管理处二楼楼梯口以及各校区办设立意见箱,并公布电子邮箱(邮箱地址:fcc@zju.edu.cn),征求广大师生员工对房地产管理处(含“1250安居工程”办公室)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整改建议。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对房地产管理处(含“1250安居工程”办公室)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有关意见建议请于926日下午16:00以前投到意见箱内或发送到电子邮箱,感谢您的配合与支持。

 

房地产管理处

2013913 

附:房地产处意见箱地址

1.    紫金港校区:

1)行政服务办事大厅房地产处窗口(纳米楼1072号窗口)

2)房地产管理处二楼楼梯口(纳米楼211室对面)

2.    玉泉校区:行政楼231

    3. 西溪校区:西三教学楼221

    4.华家池校区:后勤楼三楼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