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保工作

之江校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完成建档、存档工作

发布者:总务处发布时间:2013-01-31浏览次数:4


我校之江校区作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其公布名称为“之江大学旧址”,其中之江大学时期的22幢建筑被列为文物建筑。20131月,我处分别向浙江省文物局、杭州市园林文物局钱江管理处以及我校档案馆移交了之江校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共移交档案资料6套。

记录档案共分12卷:文字卷约6万余字,记录了之江校区的自然环境、地理条件以及人文环境、历史沿革、价值评估等情况,重点对22幢文物建筑进行了详细的描述;图纸卷共收录270余张图纸,主要是文物建筑的测绘图纸,记录了房屋的测绘现状、损毁状况等;照片卷共收录照片360张,重点记录了22幢文物建筑的外立面、内部结构等;文物保护工程及防治监测卷较为全面地收录了已完成修缮的1号楼、主楼、图书馆、5号楼的修缮工程资料、施工图纸、竣工图纸等,共收录工程资料820余份;此外,记录档案收录了“之江大学旧址”总体保护规划1份、文物建筑保护工程方案7份,相关的行政管理文件32件、法律文书10份,相关的研究论文9篇、图书资料8本。

    记录档案较为全面地搜集了“之江大学”时期的相关资料,记录了文物建筑情况,对于我校文化遗产和建筑遗产的保护都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随着之江校区其他文物建筑的修缮工程的进行,我处将继续做好资料收集归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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