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工作
发布者:总务处发布时间:2011-12-06浏览次数:16854
港湾家园住户:
已委托省直房产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直房产公司)代办个人房屋三证的住户,目前又有110户房屋三证已办结并可以发放,名单见附件一。
上述110户已办结的房屋三证,将由省直房产公司于2011年12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2:30-4:00,在港湾家园社保大楼物业接待室二楼集中发放。请相关人员凭个人身份证原件(夫妻双方只需一方前去办理)、省直房产公司的收费清单或代收税费收据办理领证等手续。除上述时间段外,住户也可在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4:00)自行到省直房产公司(体育场路525号)办理领取房屋三证手续。
房地产管理处
201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