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港湾家园的购房审批已基本完成(特殊情况除外),截止
第一步:到房地产处房产办公室(101室)领取房款结算通知单;
第二步:到房地产处财务室(103室)办理交款确认手续。
第三步:到房改办(100室)现场签订省直房改办统一印制的购房协议以及其他相关协议。
其他有关事项(如签协议前住户应做哪些准备、贷款问题、委托问题等)请参考以往通知,也可与我处联系。(联系电话:88981002 88981003)
因目前国家房屋及税费政策变化频繁,请大家务必及时办理。如因单方原因不及时办理或拖延办理的,后果自担,学校将不承担责任。请有关单位、住户及人员特别注意!
请各单位务必通知到人,谢谢!
房地产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