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专用房和腾空房申购受到教职工广泛关注。现部分老师举报反映,批地建房人员中存在住房信息弄虚作假现象。为严肃申购纪律,现根据省直房改办最新要求,有批地建房的申购人须提交下列材料:
1、当时批地建房的原始申报材料或相关证明材料,如: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申请表、农村居民建房呈报表、土地证等;
2、已经拆村建居的申购人还须提供拆迁安置协议。
请批地建房人员务必在2010年10月15日前将上述材料送到房地产处相应办公室。如不按时、完整、真实提交,将视为申购材料不全而最终被取消申购资格。如有批地建房政策方面的疑问,请向房地产处各相应办公室咨询。
同时,在此提醒各申购人,如存在隐瞒住房、弄虚作假等情况,一经查实,所购住房将无条件收回,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欢迎大家对专用房和腾空房申购工作继续给予监督支持!监督电话: 88981497监察处。
房地产处各相应办公室电话及地址:
房产办公室: 88981005 88981006 紫金港校区医学院研究大楼A楼101室
玉泉校区办公室: 87951350 87951911 玉泉校区行政楼229、231室
西溪校区办公室: 88273629 88273609 西溪校区西三217、219室
华家池校区办公室:86971663 86971012 华家池校区后勤楼3楼
监察处
房地产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