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在各学院(单位)和学校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在省直房改办和省财政厅的大力支持下,所有住房未达标的老职工的住房补贴申报和校内审核工作基本完成。根据学校住房货币补贴资金安排和校外审核批准顺序,2527名人员(见附件1)于本学期发放到位(其中2095人的住房补贴现已发放到申请人省直住房基金中心的个人帐户,432人的住房补贴将于2010年1月发放到个人帐户), 其余3000余名申报人员的住房补贴正在省直房改办和省财政厅逐步审批中,计划于下学期全部发放到位。
为做好住房补贴后续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发放货币补贴的支取问题
1、支取到位时间和方式
本学期发放住房补贴的2527名人员中,支取材料齐全人员已由房地产处为其办理支取手续(见附件1说明),银行存单预计于2009年放假前发到所在学院(单位),由所在学院(单位)发到个人,届时另行通知。
支取材料无(即未购房或建房)或不全人员(见附件1中的说明)尚无法办理支取。未购房或建房人员需本人退休后方可支取。
2、支取额度
购房款金额大于住房补贴审批金额的人员,可全额支取住房货币补贴;购房款金额小于住房补贴审批金额的人员,只能限额支取住房货币补贴(见附件1中的限额说明)。
在住房补贴审批中,发现不少申请人因不了解住房补贴支取限额的政策,仅提供了房改购房的相关资料,未提供购买其他商品房的资料。为使大家一次性全额支取住房补贴,本学期结束前暂缓办理购房款小于住房补贴审批金额人员的补贴支取,请大家补充材料,房地产处于2010年3月统一办理该部分人员的支取。
3、补交支取材料
支取材料不全人员请补交所需材料,住房补贴限额支取人员请递交另购住房材料。支取材料除本人身份证外,还需在购房发票、购房合同(协议)、产权证中任选其二,购房人如为配偶,还需提供结婚证。
支取材料请各学院(单位)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并于1月16日前将汇总材料交房地产处各对应审核办公室。补全材料人员住房补贴存单预计2010年3月发到个人。
二、其他问题
下学期即将发放补贴的人员中,主要存在两个问题:
1、借款协议
部分工龄未满20年人员(见附件2)未递交借款协议(见附件3),材料无法报送省直房改办审批,请该部分人员将个人借款协议递交到所在学院(单位),由学院(单位)汇总后于1月16日前交房地产处各对应审核办公室,以便进入后续程序。
2、支取材料
在报送省直房改办审批的人员中,同样存在无支取材料或支取材料不全的情况(见附件4,该数据为初步整理数据,办理支取前将全面核对,并再次正式通知)。为加快后续工作进程,请该部分人员按照第一条中的材料要求(见黑体字),递交材料到所在学院(单位)。请各学院(单位)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并于1月16日前将汇总材料交房地产处各对应审核办公室。
本通知请各学院(单位)帮助逐一通知到人,及时收取本单位相关人员补交材料,并根据发放工作的轻重缓急,将材料分三类整理汇总、做好标记,第一类为本学期发放人员的支取材料,第二类为工龄未满20年人员的借款协议,第三类为下学期发放人员的支取材料,递交材料上均需注明职工号。谢谢大家的支持与配合!
房地产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