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工作

关于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按月转账业务的温馨提示

发布者:总务处发布时间:2009-09-18浏览次数:0

发表时间:2009-09-18    已有183人阅读

 

各位老师:

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已开始办理公积金提取按月转账业务,凡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正常归还住房贷款本息的借款职工及其配偶,可向指定银行网点(以下简称“银行网点”)提出申请,经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审核同意后,可按月核定提取金额并转账支付到申请人银行账户,详细情况请见浙江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www.zjgjj.com

 

房地产处

2009-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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