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7月1日~3日办理购房手续的腾空房住户,经与杭州市房管局产权中心和有关办证公司联系,由杭州市房管局工作人员在现场同步办理证件核对手续,同时,因办理个人房产三证需要,住户需现场预缴有关办证税费。现将具体安排及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办理时间和地点
同办理购房手续的时间、地点,具体请见《关于港湾家园24幢~27幢和部分腾空房住户交款办证的通知》。
二、办理程序
具体见现场提示。
三、需提前准备事项
1、住户需携带以下材料,新购房户需准备三份复印件,换购房户需准备五份复印件(请按原件大小复印,切勿放大或缩小)。
1)、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的背面也需复印,请复印在纸的同一面上);
2)、夫妻双方私章(根据土管局要求,办理土地证必须加盖私章,请没有私章的住户提前刻好双方私章);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结婚证遗失或证件中名字、出生年月不相符者,需提供同户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丧偶、未婚或离异人员需携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丧偶人员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应为丧偶、未婚人员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应为未婚,不符人员应提前办理更改手续)。
丧偶人员还需携带过世配偶的死亡证明、房产继承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离婚人员还需携带离婚证、民政局盖章的离婚协议书(法院调解或判决离婚人员提供生效的法律文书)原件及复印件。
2、住户需预缴税费:每户暂交契税与工本费1500元(实际办证契税、工本费在住户领取房产三证时,凭财税、房管部门开具的缴款凭证多退少补)、300元办证费。住户也可自行委托其他中介机构办理房产三证,税费另行缴交。
所有税费可在办理现场用现金缴交,也可在办理手续前,将所需税费总额通过银行转帐方式汇入以下任一银行帐号,在办理现场凭银行进帐单原件换取缴款收据:
开户单位:浙江省直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
①开户银行:工行之江支行
账 号:1202022909025924692
②开户银行:建行西湖支行
账 号:33001619635050003020
③开户银行:农行解放路支行
账 号:025101040003086
上述内容请大家互相转告,谢谢。
房地产处
200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