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华家池住户:
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目前华家池60-62幢的浙江大学分户权证已办理完毕,将立即开始申报个人房产三证。根据杭州市房管局办证规定,需由杭州市房管局产权中心工作人员亲自核对购房人相关证件原件。为方便住户,经与杭州市房管局产权中心联系,由杭州市房管局工作人员在华家池校区现场办理证件核对手续。同时,因办理房产三证需要,住户需现场预缴有关办证税费。现将具体安排及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办理时间和地点
时间:10月10日上午9:30分~下午4:00分
地点:华家池校区房产办会议室(后勤楼2楼)
二、办理程序
1、住户在房管局现场核对处核对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住户将房管局核对盖章完毕的复印件交现场房产三证办理受理处,并填写相关办证表格。
3、住户缴纳相关税费:所有税费可在办理现场用现金缴交,也可在办理手续前,将所需税费总额通过银行转帐方式汇入以下任一银行帐号,在当天办理现场凭银行进帐单原件换取缴款收据:
开户单位:浙江省直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
①开户银行:工行之江支行
账 号:1202022909025924692
②开户银行:建行西湖支行
账 号:33001619635050003020
③开户银行:农行解放路支行
账 号:025101040003086
未办理委托办证的住户也可自行委托其他中介机构办理房产三证,税费另行缴交。
三、住户需携带资料
以下材料,新购房户需准备三份复印件,换购房户需准备五份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
1、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的背面也需复印,请复印在纸的同一面上);
2、夫妻双方私章(根据土管局要求,办理土地证必须加盖私章,请没有私章的住户提前刻好双方私章);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结婚证遗失或证件中名字、出生年月不相符者,需提供同户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丧偶、未婚或离异人员需携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丧偶人员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应为丧偶、未婚人员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应为未婚,不符人员应提前办理更改手续)。
丧偶人员还需携带过世配偶的死亡证明、房产继承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离婚人员还需携带离婚证、民政局盖章的离婚协议书(法院调解或判决离婚人员提供生效的法律文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住户需缴交税费:(实际办证契税、工本费在住户领取房产三证时,凭财税、房管部门开具的缴款凭证多退少补)
1、预缴契税:因华家池60-62幢各户建筑面积均在140平方米以内,契税=总房价*1.5%
计算契税时,新购房住户为实际缴交房款,换购房住户总房价计算与实际缴交房款计算口径不一样。
计算公式为:换购房总房价=(经济房价面积-原房面积)*经济房单价+递进价面积总价+商品价面积总价
住户应缴交契税清单见附件一。
2、预缴工本费:
根据杭价费[2008]203号《杭州市物价局、杭州市财政局转发关于规范房屋登记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工本费按以下标准收取:
①一次性交款住户:①换购户15元,新购户108元
②贷款住户:换购户100元,新购户193元
③如单身住户少5元工本费
3、办证费
上次签订协议、交纳房款时,大部分住户已交纳此项费用,未交住户按以下标准缴交。
①一次性交款住户每户300元
②贷款住户每户400元
五、其它注意事项:
1、请各位住户务必在当天前往办理手续,如住户本人无法到场,可委托其他人员代办有关手续。委托人需携带购房人委托书、需验证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办理手续。
2、如住户未能在上述时间内办理,须前往省市有关部门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学校不再另行组织。
3、住户房产三证预计在年底前办理完毕,届时另行通知。
上述内容请各学院(单位)帮助通知,请大家互相转告,谢谢。
房地产处
2008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