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紫金文苑住户:
紫金文苑产权证办理工作进展顺利,目前已完成浙江大学分户权证的办理工作,进入个人房产证申报和原房回购学校阶段,有望于年底前领取个人房产三证。根据杭州市房管局办证规定,需由杭州市房管局产权中心工作人员亲自核对购房人相关证件原件。为方便住户,经与杭州市房管局产权中心联系,由杭州市房管局工作人员在紫金文苑现场分批办理证件核对手续。同时,因办理房产三证需要,住户需现场预缴有关办证税费。现将具体安排及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办理时间和地点
时间:上午9:30分~下午4:00分
9月11日 1 幢- 5 幢
9月12日 6 幢- 13 幢
9月18日 14 幢-20 幢
9月19日 21 幢- 25 幢
9月26日 26幢、27幢、32 幢
9月27日 28幢-31 幢
地点:紫金文苑物业管理处三楼会议室
二、办理程序
1、住户在房管局现场核对处核对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住户将房管局核对盖章完毕的复印件交现场房产三证办理受理处,并填写相关办证表格。
3、住户缴纳相关税费:所有税费可在办理现场用现金缴交,也可在办理手续前,将所需税费总额通过银行转帐方式汇入以下任一银行帐号,在当天办理现场凭银行进帐单原件换取缴款收据:
开户单位:浙江省直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
①开户银行:工行之江支行
账 号:1202022909025924692
②开户银行:建行西湖支行
账 号:33001619635050003020
③开户银行:农行解放路支行
账 号:025101040003086
一次性交款住户也可自行委托其他中介机构办理房产三证,税费另行缴交。
三、住户需携带资料
以下材料,新购房户需准备三份复印件,换购房户需准备五份复印件。
1、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的背面也需复印);
2、夫妻双方私章(根据土管局要求,办理土地证必须加盖私章,请没有私章的住户提前刻好双方私章);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结婚证遗失或证件中名字、出生年月不相符者,需提供同户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丧偶、未婚或离异人员需携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丧偶人员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应为丧偶、未婚人员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应为未婚,不符人员应提前办理更改手续)。
丧偶人员还需携带过世配偶的死亡证明、房产继承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离婚人员还需携带离婚证、民政局盖章的离婚协议书(法院调解或判决离婚人员提供生效的法律文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住户需缴交税费:
1、预缴契税:
①总面积小于140平方米,按总房价*1.5%
②总面积大于140平方米,按总房价*3%
计算契税时,换购房住户总房价计算与实际缴交房款计算口径不一样,
计算公式为:换购房总房价=(经济房价面积-原房面积)*经济房单价+递进价面积总价+商品价面积总价
住户应缴交契税清单见附件一。
2、预缴工本费:
①一次性交款住户:换购户40元,新购户138元
②贷款住户:换购户135元,新购户233元
③如单身住户少15元工本费
(实际办证契税、工本费在住户领取房产三证时,凭财税、房管部门开具的缴款凭证多退少补)
3、办证费:①一次性交款住户每户300元
②贷款住户每户400元
五、其它注意事项:
1、请各位住户在上述指定时间前往办理,如因故未能在指定时间办理,也务必在其他幢办理时间内前往办理。
2、如住户本人无法到场,可委托其他人员代办有关手续。委托人需携带购房人委托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办理手续。
3、如住户未能在上述时间内办理,须前往省市有关部门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学校不再另行组织。
4、附件所列为已审批人员清单。尚有部分人员贷款手续未完成,请速到银行办理相关手续,以免耽误个人办证。
5、住户房产三证预计在年底办理完毕,届时另行通知。
上述内容请各学院(单位)帮助通知,请大家互相转告,谢谢。
房地产处
200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