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港湾家园专用房住户做好装修前期准备工作,同时加快后续结算办证进程,经研究定于2008年4月8日起开始办理入住手续,并同时提交购房申请材料。为简化手续,学校有关部门将在港湾家园现场一条龙办理相关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2008年4月8日——18日,港湾家园一、二期,各幢具体时间见附件1;
(港湾家园三期(24幢-27幢)办理入住手续时间另行通知)
二、办理地点:港湾家园19幢一楼商铺。
三、流程
1、核对身份证或工作证,填写户表;
2、签订“浙江大学自建专用房入住协议”(须夫妻双方到场签字);
3、提交购房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4、交纳物管费、拉圾清运费,并代收门牌证费;
5、签订业主规约、装修协议等;
6、凭入住协议及物业交款收据领取入住资料(业主入住手册、住宅质量保证书、分户验收合格证、结构及管线图、港湾家园物业手册、门牌证、新房钥匙等),
7、物管人员、恒业公司陪同住户现场验房,填写“港湾家园物业室内验收表(附件2)。
四、相关事项
1、住户办理入住手续前需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仔细阅读了解“浙江大学自建专用房入住协议”(附件3);
(2)仔细阅读了解“浙江大学专用房售房补充协议”(附件4);
(3)仔细阅读了解“浙江大学收费管理领导小组决定事项通知单[2005]9号”(附件5)
(4)仔细阅读“关于港湾家园专用房递交购房申请材料的说明”(附件6),填写表格及准备相关材料(具体事宜请咨询:88981002、88981003)。
2、住户现场办理手续时需携带材料及款项
u 携带材料:夫妻双方身份证或工作证(原件)、购房申请材料(详见附件6)
u 缴纳款项:预交新房物管费1200元/户,预收能耗费200元/户(高层住户),代收建筑垃圾清运费200元/户,代收门牌证5元/户。
3、 其它
(1)“浙江大学自建专用房入住协议”必须夫妻双方到场签字,如一方因故不能前来,须出具委托书,由配偶携带委托人证件原件办理。
(2)房款余额在统一办理购房手续时结清,届时将提前通知。
(3)选房后资格发生变化的人员,如申请到其他经济房、离校、去世、原房上市或更名、原福利房离婚后判给对方等情况,不符合专用房申购资格,请主动退出。一经查实,将收回新分配专用房,一切责任由住户承担。
(4)因规划验收尚未进行,本次入住手续办理后,住户暂不能进场装修,具体可进场装修时间另行通知。
(5)如有特殊情况,请与房产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季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88981005、88981006)。
五、维修信访、投拆电话
请住户将《港湾家园物业室内业主验收表》及时交回物业公司(港湾家园4幢3单元101室),由物业公司排定计划后统一报修。
u 杭州求是物业港湾管理处
联系人:周守华
联系电话:88959639、81791613
u 恒业房产港湾项目部
联系人:许大光
联系电话:88209014 、88201603、13588755644
电子信箱:henye@chinasinew.com
以上各项内容请住户互相转告,并敬请各学院(单位)帮助联系(选房人名单将送达各学院)。谢谢!
房地产处
2008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