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是村拆六建四拆迁户:
根据省市相关政策和拆迁安置协议,学校将对求是村拆六建四回迁安置的住户进行资金结算并启动房产三证的办理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资金结算范围
求是村拆六建四拆迁回迁户(名单见附件)。
二、办理程序
1、各住户的资金结算单复印件将于3月5日前通过挂号信寄至上述拆迁户邮政信箱内,请注意查收。如对资金结算有疑问,请与房地产处房产办联系,地点:紫金港校区医学院A-101室,电话:88981005、88981006,联系人:吴老师、奚老师。
2、请住户于3月18 日前将补交房款通过银行转帐方式汇入以下银行帐号(任何银行分理处或支行均可办理转账手续):
开户单位:浙江大学房地产经费专户
开户银行:工行浙大支行
账 号:1202024619904680577
3、住户完成交款手续后于3月18日前正常工作时间内携带预付款发票(红色票据)、本次补交款的银行进帐单原件和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各1份到房地产处房产办办理交款确认手续,并领取正式收据。
4、在职住户如申请公积金支取可同时登记,递交身份证复印件1份(请用A4纸复印),如双职工需提供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结婚证复印件,在上面注明本人工资号和联系电话,我们将及时将您的住房公积金打入您的工资帐户中。
三、相关说明
1、房款计算按拆迁协议约定执行,详细说明见挂号信中资金结算说明(本资金结算单仅作校对用,未加盖公章;待住户校核无误后,房地产处会出具一份正式资金结算单,供住户留底)。
2、承租学校过渡房拆迁户,2006年6月30日前过渡房房租已在过渡费中扣缴(或自行缴交),2006年7月1日到2006年12月(装修截止时间)的过渡房房租须在本次一并补交,挂号信资金单中已有详细计算。
3、求是村非拆迁户办证结算见其他通知(关于景芳二期、求是村拆六建四、拆六建六专用房非拆迁户房款结算办证的通知)。
请大家互相转告。谢谢。
房地产管理处
2008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