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于2004年逐步启动了离退休人员住房货币补贴发放工作,目前离休干部、70岁以上人员、去世和特困人员住房货币申报已相继落实。为争取国家和浙江省的住房补贴资金支持,做好准备工作,经研究决定,现启动退休教职工住房补贴的填表申请工作。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文件《批转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杭州市市区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分配货币化试行办法的通知》(杭政[2000]13号)、浙江省省直属单位住房改革委员会文件《关于省级机关住房补贴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省直房发[2001]4号)、《杭州市市区职工享受实物分房面积核定细则》、根据杭房改办[2001]37号《杭州市市区职工住房货币补贴中公房过户认定实施意见》、浙房改[2000]20号《关于进一步深化我省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有关具体政策意见》、《浙直房发[2004]1号《省直单位自建经济适用住房出售管理办法》和《浙江大学教职工住房货币补贴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文件,现将具体事项说明以下:
一、填表人员范围
实物分房面积未到标、已正式办理退休手续的事业编制人员。
(已在国外定居的离退休人员不能领取住房补贴,须待本人回国定居后才可以申领。)
二、相关标准
1、各类人员住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为:
一般干部、职工70平方米;
科级干部(中级职称)80平方米;
处级干部(副教授级高级职称)90平方米;
厅局级干部(教授级高级职称)120平方米。
2、货币补贴发放标准
1)已享受福利房者(房改房、承租房等)按本人职级享受标准,未达标部分面积按每平方米1200元发放一次性补贴、按每平方米每年5.16元发放工龄补贴。
2)已换购单位自建专用房(如紫金文苑、政苑小区等)或已申购杭州市经济适用房者必须按售房均价核定补贴总额,根据不同情况进行核算,如经济房价较低会出现不能按上述标准足额领取的情况。
三、填表内容及注意事项:
1、 请申请人自行下载或到离退休处各校区办公室领取《浙江省省直单工住房补贴申请表》,用钢笔填写一式三份(填写内容见附件1样表,请将工资号填写在表格右上方,联系电话填写在表格右下方)。此次因浙江省住房补贴申请表的内容变动,故在购买紫金文苑时已递交申请表的人员均需重新填写新表。
2、 本人签名后(已去世人员由合法继承人代填签名),由配偶所在单位在审核意见栏内签署详细的住房情况审核意见(见样表),本校双职工将由房地产处统一签署,单位审核人必须签名。
同时,配偶所在单位审核意见栏按以下规定审签(90年以前已去世的配偶不需单位盖章):
⑴杭州市市区单位工作的由所在单位房改职能部门审签。
⑵外地城镇户口的,由所在单位或街道审核后再由户口所在地房改办审核签章。
⑶农村户口人员须填写《浙江省直单位职工批地建房中批建份额证明》(见样表),并经村及乡镇一级土管部门确认签章。
⑷军队的或在军队有住房的由军队所在单位和师(旅)以上机关房改办审核签章。
⑸城镇无业人员由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社区或档案所在地审签。
⑹配偶已出国出境的,由出国出境前所在单位审签。
3、 教职工在1995年8月7日以后,如已将承租的公房过户给子女或他人承租、购买的,请在“备注”一栏中注明过户日期及住房地址。
4、 填表人除填写申请表外,还须如实提供以下资料:
⑴校人事部门签章的《职工房改工龄职级专用证明单》,该证明由离退休处统一开具。
⑵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如单身须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或离婚证书复印件,未婚人员提供户口本等相关证明)。
⑶本人退休证复印件一份(需有姓名和退休时间等内容)。
⑷本人和配偶已享受实物分房的住房状况证明:
已购房改房(或集资房)人员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整本复印),个人扩面部分需提供扩面发票复印件;
承租公房人员需提供租赁证及分户平面图复印件;
拆迁户需提供拆迁安置协议书,结算清单复印件;
批地建房人员需提供《浙江省省直单位职工批地建房中批地份额证明》表(见附件2)、土地使用证及相关证明等复印件;
各类人员凡已换购学校或外单位专用房或腾空房的需注明原房改房地址、新房地址、两处房的建筑面积,并提供购房协议书(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⑸凡申请过杭州市经济适用房但未购房的职工需将准购证原件交回(附在申请材料后面),如不交回可在购买杭州市经济适用房后再填表申报。
5、离异再婚人员需提供新结婚证复印件,婚前原住房的相关材料复印件等资料。
四、材料递交时间:请填表人员务必将所填表格和所需递交材料于2008年3月20日前交离退休处各校区办,离退休处将在统一整理汇总后交房地产处。
五、相关说明:
1、 因目前住房货币补贴资金仍未到位,何时能发放到填表人尚不明确。且住房货币补贴从申报、审批到发放到个人,涉及校内审批公示、省直房改办三道关审批、省财政厅审批、银行核帐开票等多个环节,周期长,请大家耐心等待。
2、 填表人如对相关政策有疑问,可电话与房地产处相关办公室联系咨询,电话:
房改办:88981003施老师 88981002叶老师
玉泉校区房产办:87951911陈老师 87951350陈老师
西溪校区房产办:88273609傅老师 88273629胡老师
华家池校区房产办:86973012来老师 86971663钱老师
3、 玉泉校区退休人员请于3月7日下午到玉泉退休办领取表格。
房 地 产 处
离 退 休 处
2008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