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相关政策和拆迁安置协议,学校将对文三新村原地拆迁安置的住户进行资金结算并启动房产三证的办理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资金结算范围:原房为已购房改房的文三新村拆迁户(名单见附件)。
二、办理程序:
1、各住户的资金结算单复印件将于2月23日前通过挂号信寄至上述拆迁户邮政信箱内,请注意查收。如对资金结算有疑问,请与房地产处西溪校区房产办联系,地点:东二3楼,电话:88273609、88273629,联系人:傅老师,胡老师。
部分住户学校需退还部分自行车库预交款,可同时在补交房款中扣除。
补交房款和车库金额请查看挂号信内的邮件。
2、请住户于3月10 日前将应补交房款和自行车库款通过银行转帐方式汇入以下银行帐号(任何银行分理处或支行均可办理转账手续):
开户单位:浙江大学房地产经费专户
开户银行:工行浙大支行
账 号:1202024619904680577
3、住户完成交款手续后于3月10日前正常工作时间内携带预付款发票(红色票据)、本次补交款的银行进帐单原件和夫妻双方身份证、 户口本复印件1份到西溪校区房产办办理交款确认手续,并领取正式收据。
4、在职住户如申请公积金支取可同时登记,递交身份证复印件1份(请用A4纸复印),如双职工需提供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结婚证复印件,在上面注明本人工资号和联系电话,我们将及时将您的住房公积金打入您的工资帐户中。
三、相关说明:
1、因文三新村为专用房项目,住户交款后需先由省直房改办出具联席会议清单,再向杭州市房管局申报单位总证、预售证的分户证,最后才能办理个人三证,办证程序复杂,周期较长,请大家耐心等待。
2、承租户和杭大新村搬迁户办证结算政策和时间另行通知。
请大家互相转告。谢谢。
房地产管理处
2008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