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07-04-30 已有14人阅读
紫金文苑和求是村拆六建四的住户:
经学校研究,入住紫金文苑和求是村拆六建四后腾空旧房原则上须于2007年1月17日前交回学校。对此,房地产处在2006年11月24日公布的《关于入住紫金文苑和求是村“拆六建四”经济房住户腾空旧房验房的通知》中对各幢住户具体交房时间予以明确告知,并于2007年4月2日将未交房住户名单已发至各单位,请各单位主要负责人通知到人。但截止2007年4月23日止,仍有部分住户尚未将腾空旧房交回学校。请该部分住户抓紧整理,于5月9日前交回腾空旧房。逾期未交者,学校将在校网上公布学院负责人和未交房人名单,并按照相关协议约定采取相应措施。
特此通知,请大家相互转告!
浙江大学住房工作委员会
浙江大学法律事务办公室
2007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