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工作

求是物业关于紫金文苑小区地面车位抽签的通知

发布者:总务处发布时间:2006-12-15浏览次数:31

尊敬的紫金文苑小区业主:

您们好!

截止1215日,来物业管理处登记需地面机动车泊位的住户已达150人之多,而小区实际机动车泊位数只有78只。为便于管理,在小区业主委员会未成立之前,我们物业公司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对地面机动车泊位采取抽签使用的办法进行管理并作如下安排:

一、小区现有机动车辆泊位数共计78只,按物业管理条例规定需预留10%的停车泊位作为机动(来人、来访车辆的停放),实际用于抽签的泊位数为70只。

二、确定紫金文苑小区地面机动车泊位使用权人的操作办法:

1.凡需小区地面机动车泊位的本小区业主须在20061219下午1500前到紫金文苑物业管理处进行登记,过期视作弃权。(已认购地下自行车库(位)住户如只拥有一辆私车,不能参加本次抽签)

2.2006年12月20上午9001130请申请地面机动车泊位人员按先后到场顺序进行抽签。

3.抽签箱内除70张为有车位号签外,其它的签为以登记截止时间时的登记人数放入相应数量的无车位号签,届时学校纪委派人监督封箱,申请人员名单同时公布。

4.参加抽签人员须携带行驶证、住房协议和户口本(原住地户口本也可),如本人出差或其它原因的业主可委托他人带上委托书及以上资料参加。

5.如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参加抽签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处理,不再另行安排抽签。

6.凡抽到地面机动车位使用权的业主,持抽到的车位签到物业管理处办理相关手续,车位使用权时限为一年(20071120071231),来年将以同样的方式决定次年的使用人。

7.抽到签号的业主,可能车位离住地较远,业主之间可自行调节,并到物业管理处登记备案。

8.如遇小区绿化方案调整,涉及的相关车位,将另行调整。

三、因小区业主委员会未成立,为保持此次抽签的公证性,整个过程将由学校纪委与房产处监督进行,具体实施由紫金文苑物业管理处负责。

 

 

 

杭州求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06-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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