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直房发2004(1)号《省直单位自建经济适用住房出售管理办法》,学校首批已将求是村18、32、39、54幢,文一路55号1、2、3幢,凯旋路258号60、61、62幢住宅中的经济适用房住户的购房资料向省直房改办进行了申报,现求是村及文一路住户已审批结束。按省市经济适用房配售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定于
一、交款时间:
1、求是村18、32、39、54幢为
上午9:30分----下午3:30分(中午连续)
2、文一路55号1、2、3幢为
上午9:30分----下午3:30分(中午连续)
二、交款方式及地点:
1、现金交房地产处财务室。
2、个人从银行直接转帐,将银行进帐单交房地产处财务室。
帐号为:浙江大学房地产管理处
1202024619904680577
工行浙大分理处
三、携带资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原证,复印件3份
2、结婚证原件(如无结婚证,可用同户的户口本代替)复印件3份
3、双方私章
4、预付款发票(红色校内收据)
四、手续办理流程:
1、凭双方身份证、私章到房改办公室(344室)签订购房协议。
2、凭房改办工作联系单及预付款发票到财务室(358室)交现金或银行进帐单。
3、执购房协议到置换中心(352室)由杭州市房管局工作人员现场核对夫妻双方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并办理委托办证手续。
4、请妥善保管工作联系单(已盖现金收讫章),
房地产处
2005.11.4
附:可办理手续的住户名单,具体金額请来电查询(87951022、87952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