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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求是村18、32、39、54幢,文一路55号1、2、3幢经济适用房交款、办证的通知

发布者:总务处发布时间:2005-11-04浏览次数:1

发表时间:2005-11-04    已有10人阅读

根据浙直房发20041)号《省直单位自建经济适用住房出售管理办法》,学校首批已将求是村18323954幢,文一路55123幢,凯旋路258606162幢住宅中的经济适用房住户的购房资料向省直房改办进行了申报,现求是村及文一路住户已审批结束。按省市经济适用房配售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定于20051213日办理以上7幢住户的购房协议签订、房款缴交、委托办证等手续。请各位住户准时携带相关资料到房地产管理处房改办(玉泉校区教十一344室)办理手续,具体安排如下:

一、交款时间

1、求是村18323954幢为20051212

上午930----下午330分(中午连续)

2、文一路55123幢为2005123

上午930----下午330分(中午连续)

二、交款方式及地点:

1、现金交房地产处财务室。

2、个人从银行直接转帐,将银行进帐单交房地产处财务室。                

   帐号为:浙江大学房地产管理处

   1202024619904680577

   工行浙大分理处

三、携带资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原证,复印件3

2、结婚证原件(如无结婚证,可用同户的户口本代替)复印件3

3、双方私章

4、预付款发票(红色校内收据)

四、手续办理流程:

1、凭双方身份证、私章到房改办公室(344室)签订购房协议。             

2、凭房改办工作联系单及预付款发票到财务室(358室)交现金或银行进帐单。

3、执购房协议到置换中心(352室)由杭州市房管局工作人员现场核对夫妻双方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并办理委托办证手续。

4、请妥善保管工作联系单(已盖现金收讫章),1220后凭该单到房改办换取正式发票,同时可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房地产处

2005.11.4

 

附:可办理手续的住户名单,具体金額请来电查询(8795102287952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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