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工作
发布者:总务处发布时间:2005-10-24浏览次数:15
根据学校住房补贴发放的有关文件规定,1999年1月1日以后进校的引进人才,可选择相应的住房补贴政策(住房补贴政策及政策解读请查阅关于引进人才住房政策及相关资料汇编上网的通知)。目前尚有部分老师住房补贴政策未选择,名单见附件1。请上述老师于2005年11月4日前到房地产处房产管理办公室办理。逾期住房补贴12月份工资中暂不发放,待做出选择后补发。(地址:玉泉校区教十一大楼356,联系电话:87951350)
房地产处
2005.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