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工作
发布者:总务处发布时间:2005-07-06浏览次数:3
经住房工作委员会紧急讨论决定,去年已晋升副高的中级人员面积限制放宽到150平方米(同老中职、中职博士人员面积限制)。故请已选房和放弃选房的去年晋升副教授的中级人员于7月7日上午优先选房,未选房的相关人员按三榜顺序依次选房。
请相互转告。谢谢。
房地产部
2005.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