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以来,我校已配售经济适用房(包括腾空房)2000余套,但由于省直单位自建经济适用房、腾空房的配购政策迟迟未能出台,造成学校近六年来调整住房的住户无法进行资金结算与三证办理,成为广大教职工关注的焦点问题。
为此,学校党政领导十分关心,房地产部也一直积极与省直房改办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联系,多次向省、市政府反映报告,争取尽快落实政策。最近,在吕祖善省长的亲自关心下,浙江省出台了省直房发(2004)1号《省直单位自建经济适用住房出售管理办法》及省直房发(2004)2号《关于省直单位腾空公有住房出售的补充通知》两个文件,对浙江省关于省直单位自建经济适用房、腾空房的配售政策与操作办法作了详细的规定。新出台的两个文件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省直单位职工的关心,是涉及到千家万户切身利益的大事。
为使广大教职工更好地了解自建经济适用住房、腾空房的配售政策,经我部联系,省直房改办将首先在我校进行现场政策宣传与咨询活动。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告会
时 间:
地 点:玉泉校区永谦学生活动中心
报 告 人:省直房改办 孙金国副主任
报告题目:省直单位自建经济适用住房政策
二、现场咨询
时 间:
地 点:玉泉校区永谦学生活动中心外广场(雨天改为室内大厅)
咨询内容:省直单位自建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咨询,解答教职工关于购房、公积金贷款、货币补贴等相关问题
参加人员:省直房改办相关科室负责人,校房地产部相关人员
三、为做好活动安排,各校区希望参加本次咨询活动的教职工,请于11月23日之前向所在校区房产办电话登记,以便安排活动用车(另行通知为准)。
联系电话: 玉泉校区:87952528
西溪校区:88273629
华家池校区:86971663
湖滨校区:87217119
房地产管理部
2004.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