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8年起,我校抓住单位自建经济适用房的契机,积极开展经济适用房建设。特别是2002年学校党政领导提出“450工程”建设后,学校加大、加快了经济适用房建设的力度,切实为教职工谋福利。六年来,学校已建成经济适用房约12.34万平方米,其中已配售新建房820套,加上旧房腾空后二次配售,约有2000余户职工住房进行了调配,但由于省直单位自建经济适用房和腾空房的配套政策迟迟未能出台,造成上述住户至今无法进行资金结算与三证办理,成为广大教职工关注的焦点问题。在过去的几年中,学校党政领导十分关注此事,房地产部也一直积极与省直房改办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联系,多次报告向省市政府进行反映,争取尽快落实政策。
最近,在吕祖善省长的亲自关心下,浙江省出台了省直房发(2004)1号《省直单位自建经济适用住房出售管理办法》及省直房发(2004)2号《关于省直单位腾空公有住房出售的补充通知》两个文件。为此,
目前,房地产部正在学习、领会二个文件精神,争取在省市启动经济适用房三证办理后,在第一时间为教职工做好经济适用房的三证办理工作。
房地产管理部
2004.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