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工作

关于公布求是村“拆六建四”经济房申购排队计点二榜的通知

发布者:总务处发布时间:2004-11-06浏览次数:1

发表时间:2004-11-06    已有20人阅读

求是村“拆六建四”经济房申购排队计点一榜公布后,许多申购教师提出了反馈的意见,其中关于正高人员是否计算中级阶段任职分问题最为突出,并存在不同意见。经住房工作委员会、教代会团长会议多次讨论,决定暂缓执行《关于经济适用房申购管理办法的补充意见》第一条,即任职分仍按照《浙江大学经济适用住房申购管理办法》计算。

对于一榜中存在的问题在二榜中进行了修改,正高面积大于75平方米、副高面积大于65平方米的申购人及已申请杭州市经济房(含科技园经济适用房)的申购人在二榜中已删除;部分因生病、出差等特殊原因未及时提交材料的申购人员和因工作人员遗漏的申购人在二榜中均予以增补。

请大家仔细核对有关数据,如有疑问或数据有误,请于2004114~1118日与房地产部房产管理办公室联系,我们将继续欢迎大家的关注与监督。

                                         

2004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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