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工作

关于景芳二区经济适用住房缴款等事宜的补充通知

发布者:总务处发布时间:2004-03-19浏览次数:15

     

 

景芳二区47-49幢各住户:

因景芳二区经济适用房尚需到市有关职能部门办理入住前的手续,在相关手续未办好之前住户不能进户装修、入住;同时,我部正在办理经济适用房的核价工作和顶层住房的价格评估。为此,特就22~23日领发钥匙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1、原定于22~23日统一领发钥匙改为自愿办理领取手续,但领取钥匙后不能进户装修。何时可以进户装修另行通知,装修期限从允许进户装修之日算起。

2、对22~23日不愿办理入住手续者,可向我部华家池校区房产办公室借领钥匙,办理入住手续时间另行通知。

3、新房钥匙有二套:一套为施工钥匙(称之为副钥匙),另一套为入住钥匙(称之为主钥匙)。一旦启用主钥匙,副钥匙自动失效。特提醒住户在装修结束前不要启用主钥匙,以确保安全。

敬请住户理解,并相互转告。

   

2004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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