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工作
发布者:总务处发布时间:2003-11-10浏览次数:10
求是村拆六建四学校安排过渡房人员:
请于本周三始到房地产部房产管理办公室(教11-354房间)领取2003年度搬迁过渡费,敬请互相转告。
房地产部
200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