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工作

关于离休干部住房情况的公示(补充)

发布者:总务处发布时间:2003-09-08浏览次数:0

发表时间:2003-09-08    已有10人阅读

  我校离休干部住房货币补贴情况已进行了公示,现有各校区四位离休干部申请补领住房补贴,现将其住房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不实情况,请向本单位房改或纪检部门反映。
  举报电话
  省监察厅: 87057253
  省直房改办:87054653
  浙大房改办:87951022
  浙大纪委: 87951500
 

 

 

房地产管理部
 200398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