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工作

关于离休干部住房情况的公示

发布者:总务处发布时间:2003-07-23浏览次数:1

发表时间:2003-07-23    已有15人阅读

  我校离休干部住房货币补贴开始发放,现有各校区以下离休干部申请住房补贴,现将其住房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不实情况,请向本单位房改或纪检部门反映。
  举报电话
  省监察厅: 87057253
  省直房改办:87054653
  浙大房改办:87951022
  浙大纪委: 87951500
 

 

 

房地产管理部

 2003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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