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芳二区首批3幢(47、48、49幢)108套经济适用住房已竣工,现可申请。申购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浙江大学经济适用住房申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2、华家池校区和湖滨校区中级(科级)及以上人员,家住华家池校区附近的其他校区中级(科级)及以上人员;
3、申购新房后,愿意将现住房改房交学校回购或承租公房退还学校者。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教职工可到各自校区房产办公室领取登记表,领表时间为2003年6月4日至2003年6月11日,交表截止期限为 2003年6月16日,逾期作自动放弃申请处理。
附注:
一、房源
1、建筑面积170m2以上,计10套;
2、建筑面积160m2,计8套;
3、建筑面积100~120m2,计30套;
4、建筑面积90~100m2,计30套;
5、建筑面积85~90m2,计30套;
以上房屋建筑面积为图纸设计面积,实际面积以综合验收后的正式测绘面积为准。
二、预付购房款
1、无房户:8万元。
2、原住房在50~70 m2 :5万元。
3、原住房在70 m2 以上的:3万元。
浙江大学住房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