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造筒子楼、尽快改善青年教师 住房条件的紧急通知
浙大发房(1998)02号
各学院、系,各部、处,直属各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1998]105号文件精神,实施我校筒子楼改造计划,改善青年教师住房条件,学校已决定将外单1、校内16、17舍列为首批改造宿舍。改造时间定为从
筒子楼改造是一项重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要予以充分重视,指定专门人员协助房产处做好搬迁人员的思想工作,确保搬迁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搬迁有关事项
浙 江 大 学
一九九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房屋 改造 通知
附件:
搬 迁 有 关 事 项
一、时间要求:于
二、搬迁要求:搬迁时要顾全大局、互相帮助、爱护公物、注意安全。
三、如本人不在,由所在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搬迁。
四、愿意搬到校外、自己找过渡房的人员,学校将每人每月补贴房租费100元。
五、经审核,对个别不符合住宿条件的人员,学校将不按排住宿,必须在
六、搬迁过程中的具体问题请与房产科联系。电话:7951350,校内3023。
七、搬迁注意事项和具体房号由房产处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