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工作

关于改造筒子楼、尽快改善青年教师 住房条件的紧急通知

发布者:总务处发布时间:1998-08-28浏览次数:3

发表时间:1998-08-28    已有20人阅读

关于改造筒子楼、尽快改善青年教师 住房条件的紧急通知

浙大发房(199802

各学院、系,各部、处,直属各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
[1998]105号文件精神,实施我校筒子楼改造计划,改善青年教师住房条件,学校已决定将外单1、校内1617舍列为首批改造宿舍。改造时间定为从1998910起,工期三个月。以上三幢住宿人员要服从学校安排,主动配合房产处,在95以前搬迁到指定的宿舍过渡。
筒子楼改造是一项重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要予以充分重视,指定专门人员协助房产处做好搬迁人员的思想工作,确保搬迁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搬迁有关事项

一九九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房屋 改造 通知

附件:

 

一、时间要求:于199895前搬迁完毕。
二、搬迁要求:搬迁时要顾全大局、互相帮助、爱护公物、注意安全。
三、如本人不在,由所在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搬迁。
四、愿意搬到校外、自己找过渡房的人员,学校将每人每月补贴房租费
100元。
五、经审核,对个别不符合住宿条件的人员,学校将不按排住宿,必须在
9895以前把行李物品自行搬出、逾期不搬者,房内物品作无主处理。
六、搬迁过程中的具体问题请与房产科联系。电话:
7951350,校内3023
七、搬迁注意事项和具体房号由房产处另行通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