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3-06
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实施办法的通知
浙教工委〔2013〕1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要求,根据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有关部署,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研究制订了《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浙江省教育厅
2013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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