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7-03
党委发〔2013〕30号
纪委,各院级党委、直属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门,各党工委,工会、团委: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中发〔2013〕4号)及有关文件精神,为了加强对我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领导和指导,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成立浙江大学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金德水
副组长:林建华 邹晓东 任少波 周谷平
成 员:吴朝晖 宋永华 褚 健 张土乔 吴 平
严建华 张宏建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邹晓东
副主任:张宏建
成员单位: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纪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机关党委、离休党工委、工会、团委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组、宣传组和联络组,负责人名单如下:
(一)综合组
组 长:张宏建
副组长:胡旭阳
(二)宣传组
组 长:应 飚
副组长:叶桂方
(三)联络组
组 长:郑爱平
副组长:李五一
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
2013年7月2日
抄送:各学部、学院(系),行政各部门,各校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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